首页 | 投稿 | 最近更新 |    | 本站特稿  | ENGLISH  
 高级搜索
2010年9月4日 ◆《21世纪国际评论》反馈调查获奖名单!!!     ◆特价图书!!    
 
章立凡精神家园
首页 >> 学术与争鸣 >> 百家争鸣 >> 百家星座 >> 章立凡精神家园
章立凡:当今潜规则,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
作者:章立凡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日期:2007-9-4
本站发布时间:2007-9-4 11:27:52
阅读量:1037次

    茅于轼老先生一篇《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短文,招致口诛笔伐,至今风波未息。学术上的争鸣是完全必要的,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却并非好的学风。
   
  我与茅老初识于1997年,当时是参加中华慈善总会的慈善传统继承问题座谈会,近年也在在一些会议上见过面,但并无私交。多年来茅老推行农村小额信贷,在民间为穷人办了不少事,大家并无异议,何以一替富人说几句话,就招致“飞砖雨”了呢?我有点想不明白:不久前舆论一致声援家资不菲的重庆“最牛钉子户”,难道不是在“替富人说话”?
  
  募集善款帮助穷人,表彰回报社会的富人,往往是慈善工作者的日常工作。茅老有长期做社会义工的经历,提出这样的立论或许并不奇怪。以贫富划分人群易生歧义(尽管他在文内已对富人的概念作了界定),而“说话”也往往是一种“办事”方式,但认真的读者应该能够解读出他的本意——追求社会公正与公平。
      
  贫富是个永久的社会话题。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领袖,皆以“均贫富”相号召,一旦坐定龙庭,就逐渐变脸,成为新的压迫者。因为打江山付出了血本,所以要世世代代取息——这就是吴思提出的“血酬定律”;因为不曾拥有,聚敛起来可能比前朝更贪更狠——这就是所谓“黄宗羲定律”;聚敛到民不堪命,就会有新的农民起义来更迭皇权,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这就是黄炎培所谈到的“历史周期律”。“屁股决定脑袋”,由穷变富、由奴变主之后,统治者可能实行一段“让步政策”,让百姓休养生息,养肥了之后再宰割。那时你要跟他商量“均贫富”就不容易了,弄不好还得砍你的脑袋。这不仅是因为他富,更因为他有权。
  
  与有权有势、富有天下者相比,无权的富人就算弱势群体了。他们有的靠祖上的余荫发展,有的靠休养生息中的机会成功,但随时有可能被当权者觊觎并重新剥夺:明代江南巨富沈万三被抄家籍没,是皇权体制下的著名例证。富裕阶层还可能成为暴民政治的攻击目标,充当转移社会矛盾的替罪羔羊:纳粹党对犹太人的财富侵夺乃至种族灭绝,是极权体制下的著名例证。这类史实还可举出不少,并推演出第四条规律——供养僭主集团的社会成本,高于一家一姓的君主。
    
  本共和国历史上也曾有“均贫富”的阶段,通过发动阶级斗争,剥夺地主、富农,斗争资本家,将土地及生产资料集中,建立了“公有制”。当一切资源被垄断了之后,生产力却没有多大发展,只是平均分配了贫困,并未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资源垄断依然存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土地成了某些政府官员权钱交易的筹码,社会分配不公日益严重,共同富裕仍未实现。
  
  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要靠公平竞争的规则和公平分配的体制,无论财富多寡,均应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失衡的社会能产生两种仇恨,一曰仇富,二曰仇官。仇富比较容易表达,仇官往往不敢明说;盖因富人随时可比,官员则高高在上。不排除有权贵资本以不正当手段发家,但茅老所说的“诚实致富,特别是兴办企业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是靠经济发展中的机遇致富,并成为我们这个重税之国的主要税源。
    
  “为富不仁”固然招致忿恨,但富人为什么会如此,要看他的社会生存背景。从“阶级斗争为纲”到今天的转型中社会,“达摩克利斯之剑”霸气犹存,仇富心理弥漫社会,令富人们皆以上“财富榜”为不详。从现有统计分析,上榜富豪们的财富激增,纳税额却出现下降,沉重的税负转嫁到中产阶层头上,不少人还要承受“房奴”、“车奴”的重担。多数有产者其实只是食物链的一个中间环节,但不是最后的环节。盘剥富人比掠夺穷人更实惠,抨击富人比批评官员更安全,转移矛盾比革除积弊更功利。
    
  当前自由派者的尴尬,是既要维护市场经济的正确性,又要对社会分配不公作出回应,但一涉及体制就很难展开了;不像新老“左派”可以随时搬出教条,理直气壮地抨击朝野各方;于是某些自由派学者出现了民粹主义的倾向,迎合社会仇富心理,在社会公正上实行双重标准,甚至以非学术的身段哗众取宠。
  
  以贫富划分人群,是一种传统思维,但不见得科学。“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是一条行之维艰的明规则,“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倒像是一条言不由衷的潜规则。场面上那些以关心民生作秀、暗中以权钱交易聚敛的人物,才是不折不扣的伪君子。
  
  有什么样的体制,就会有什么样的规则,与其拷问“第一桶金”,不如拷问体制。何时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视同仁地受到保护,这个社会才有和谐可言。
    
                           2007年8月29日  风雨读书楼

0票
0票
收藏与分享 推荐到抽屉
• 以公共治理改善贫富分化
• 活出茅于轼先生如玉一般的质地和美感
• 我的经济学是我自己发现的
• 茅于轼:平反之年——1978
• 茅于轼:给你所爱的人民以自由
更多>>
评论 (5)
电邮推荐
打印
加入收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加载中...
 
[4] 回复:章立凡:当今潜规则,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
把“说话”和“做事”割裂开来是一个很严重的缺陷,这种自我分裂似乎是想要在两个利益集团之间“两头讨好”。

从利益的角度说,穷人所掌握的社会资源比富人少,因此学者在利益维护方面应该向穷人有所倾斜,否则会使“穷者更穷、富者更富”的趋势得到加强。两极分化显然是与建立和谐社会的主题相对立的。穷人相对于富人来说,无论是话语权还是行为能力都要更加匮乏,但是相对来说穷人也更加需要这些,在这种并不平衡的现实之中,想要搞点“平衡”、“均势”是脱离现实的,因此被骂也怪不得别人。当然我仍然反对侮辱之类的行为。

从真理的角度讲,作为学者,无论说什么话,都应该只考虑真理,不考虑其利益影响。真理是中立客观的,它不是为了某个特定人群的利益而存在的;而作为学者,真理是什么就应该说什么,真理是怎样就应该怎样说,作为学者,不应该在说话前考虑什么“为谁说话”的问题,因为这样必然使得自己所说的话偏离真理而带有利益倾向性,作为学者,应当把坚持真理视为自己的义务,否则,可以说自己是经济学爱好者,可以说是关心社会发展的人,但请不要自封“学者”,也不要放任媒体称自己为“专家”。



那些说“富人”是弱势群体的人,无非是要把富人和那些不仅富有而且有权有势的人相比较,但是显然如果不把“穷人”拿来一起比较,那么是严重的不公正、不客观的。如果把穷人、仅仅富有的人和富有且有权势的人分别统计一下占人口的比例,然后再对比,那么不管怎么比较,最大的、最弱势的弱势群体总是穷人。因此,一味地强调“富人”的“弱势”,其实是把“相对于有权势的人的弱势”偷换为“相对于整个社会的弱势”,是偷换概念,是有意的误导,并且是在借助舆论渠道,以大量的信息轰炸为手段进行的误导和灌输。当然在互联网上的效果就不一定那么如意了。

另外,把一个小群体的相对弱势拿出来强调,而对一个大群体(“穷人”)的绝对弱势(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的弱势)视而不见,要么是自己的利益挡住了自己的视野却还要装成“公共知识分子”,要么就是有意的转移视线。



任何人都需要有道德,作为知识分子,如果自认为“精英”,如果自认为自己有社会责任,如果自己掌握了比普通人更多的话语权,哪怕只多了那么一点点,那么这样的人,就特别需要道德。

茅于轼在言行上的自我分裂可以视为在自我利益和“知识分子”身份影响下的不自觉的分裂,随无法认同,但可以理解;对这种自我分裂大家赞赏的行为,则不仅无法认同,连理解起来都很困难了。





另外关于“第一桶金”的问题。不知为什么总有很多学者很在乎这个,总有很多人说不要去追究。我只想问几个问题:

人民有没有权力去追究?

哪部法律禁止人民去追究?

法律是只保护合法的财产还是说连不合法的财产也一并保护?

如果“第一桶金”是有问题的,那么这些人有没有勇气承担自己的责任?

如果“第一桶金”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这些人到底在害怕什么?

你们想要“拷问体制”那是你们自己的偏好,但是,请不要阻挠人民拷问“第一桶金”。





如果这些文字能被提及的专家学者知识分子们看到,那么笔者不胜荣幸之至。

用户:sjinny 发表于:2007-9-8 14:24:43支持(0) 反对(0)
[3] 回复:章立凡:当今潜规则,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
同意作者的文章,真正的穷人,其实希望的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空洞的,画饼充饥的“好话”。
用户:sisi 发表于:2007-9-5 10:33:41支持(0) 反对(0)
[2] 回复:章立凡:当今潜规则,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
有什么样的体制,就会有什么样的规则,与其拷问“第一桶金”,不如拷问体制。何时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视同仁地受到保护,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和谐。!!



            ---先生文章的结尾总是能一针见血!
用户:坚壁清野 发表于:2007-9-5 0:07:03支持(0) 反对(0)
[1] 回复:章立凡:当今潜规则,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
当前自由派学者的尴尬,是既要维护市场经济的正确性,又要对社会分配不公作出回应,但一涉及体制就很难展开了;---------尤其是后面那2条,本来不是自由派的工作范围.
用户:mederi 发表于:2007-9-4 14:45:07支持(0) 反对(0)
加载中...
导读 | 热点 | 本站特稿 | 最近更新 | 本站看点 | 纵深观察 | 学人专栏 | 中国选举 | 中国治理 | 人大聚焦 | 党的建设 | 国际选举与治理 | 制度创新
法律法规 | 学术与争鸣 | 图书资料 | 本站公告 |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版权与免责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京ICP备:05005155号
网站维护:北京东方林智科技有限公司 | 公安机关备案号:110103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