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稿 | 最近更新 |    | 本站特稿  | ENGLISH  
 高级搜索
2010年9月4日 ◆《21世纪国际评论》反馈调查获奖名单!!!     ◆特价图书!!    
 
章立凡精神家园
首页 >> 学术与争鸣 >> 百家争鸣 >> 百家星座 >> 章立凡精神家园
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恶搞”文化探源
作者:章立凡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6-11-8
本站发布时间:2006-11-8 8:55:49
阅读量:1237次

    如果评选2006年中国网络最流行用语,相信非“恶搞”莫属。
   
    本人在丙戌新春作了一首打油诗,预言今年乃犬儒世俗化之年。没过多久,以胡戈的网络视频作品《一个馒头的血案》为先导,“恶搞”之风异军突起,攻城掠地,从“国产大片”迅速扩张到“红色经典”,竟至一发不可收拾。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一现象引起了意识形态部门的高度重视。据《财经时报》报道,广电总局正准备出台有关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证。一些官方主流媒体也纷纷以社评、座谈会方式口诛笔伐,为全面围剿造势。
   
    但“恶搞”者声称自有因应之道,目前不仅视频“恶搞”继续顶风作案,作为规避视频管理的对策,图片、声音、软件的“恶搞”卷土重来,手机短信、彩铃“恶搞”方兴未艾,甚至连餐厅也出现了“油画恶搞”……
   
    青年作家韩寒说了句很风趣的话:“广电总局禁止恶搞才是今年最恶搞的事件”。返观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某些权力部门的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平面威权层次,缺乏高速立体思维。一再颁布脱离实际的条规,既难于令行,又无力禁止,反复损害的却是执政党的威信。
   
    卫道士气愤莫名,管理部门颜面尽失,“恶搞”作为一种草根文化现象,何以在极短时间内风靡社会,确实发人深省。本人也不提倡“恶搞”,惟此风所由来者渐矣,吾人不可不察。
   
    激起最大“官愤”的,莫过于对“红色经典”的“恶搞”,潘冬子、雷锋等从虚拟到现实中的革命英雄人物,连同油画“开国大典”中的革命领袖,都成了调侃对象,何以正世道人心?
   
    其实,世道人心之不正,恰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人怀念五十多年前民风之淳朴,感叹今日世风之日下,也不是全无来由。两千万人流血牺牲铸就的“红色经典”,早就被人“恶搞”了多次。
   
    从“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到“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到“这种人不但有言论,而且有行动,他们是有罪的,‘言者无罪’对他们不适用”;从“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使我们每个活着的人想起他们就心里难过”,到“就算是死一半人,剩下的一半人还可以在废墟上重建我们的家园”;从“有两种团结是绝对必要的:一种是党内的团结,一种是党同人民的团结”,到“八亿人口,不斗行吗?”……。圣心难测,一段段诡变无常的“治国语录”,难道不是对红色经典的“恶搞”?
   
    马克思老夫子有言在先:“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弁髦民主、蔑视人权的“恶搞”,或可称之为“搞恶”,因为不但“一句顶一万句”,而且“以革命的名义”把个人旨意变成了国家意志,有别于今日意义上之“恶搞”。
   
    回顾抗战胜利后中国社会各进步阶层的建国理想,是实现民主宪政,建设一个民主、富强的新国家。如果循着这条道路前行,今日之中国早已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和谐社会。不幸的是,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各种“搞恶”层出不穷,小的不说,像“反右”、“大跃进”(包括饿死几千万人的大饥荒)、“文革”这样巨大的社会灾难,一次比一次凶猛,哪一次不是对建国理想的亵渎?欲捍卫“红色经典”而又刻意回避“红色经典”被颠覆的历史原因,则难免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文化大革命”斩断了中国的道德文化传统,“革命”的能量释放殆尽之后,信仰和偶像的权威也不复存在。在这种近乎思想真空、对历史缺乏认真反思的状态下,中国开始了举世瞩目的改革开放。执政党的第二代领导人曾试图通过建设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的途径,对这种缺失加以规范和弥补,社会精英也曾认真探求健康的解决之道。虽然不时出现一些岐见甚至短期逆转,但应该承认,八十年代上上下下都曾力求“正搞”。
   
    八十年代末发生重大历史事件后,总设计师曾慨叹人心之难于收拾:“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不单纯是对学校、青年学生,是泛指对人民的教育。”此后,经济领域继续改革开放,但不讨论“姓社姓资”,政治体制改革则长期搁置。
   
    意识形态的惯性积重难返,社会文化在闷葫芦中寻觅缝隙。自九十年代起,文化领域就出现了犬儒化的倾向,以王朔为代表的文学、影视作品,开创了“恶搞”意识之先河。随着移动通讯和互联网络的普及,以民谣、笑话、“段子”等形式的“恶搞”开始广泛流行,日渐走向世俗化。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某些资本与不受监督的权力在经济转轨中联姻,迅速“怪兽化”,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平民百姓的生存权利,导致社会分化加剧。贪腐横行、贫富悬殊,无疑是“红色经典”和建国理想的悖论,是政治加经济的“双料搞恶”,比以往的“搞恶”有过之而无不及。
   
    官无廉耻,岂有尊严?读一下贪官们东窗事发前挂羊头卖狗肉的廉政言论,不免令人发“恶搞”之讥。社会上流行的无数刺贪“段子”,也算得上是一种报应,所谓“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是也。
   
    中国宣布自己是一个保护人权的国度,则言论自由与生存权一样,也是一项基本人权。文化夹缝中的“恶搞”现象,不过是对某些荒诞现实的小小反讽而已,亦属舆情之一种,较之当前充斥于媒体的色情暴力等恶俗文化,仍不失为“雅谑”。
   
    古有稗官采风之例,据称当今执政党的领导人,也经常从互联网上了解舆情。真实的舆情舆论,则往往泥沙俱下,见仁见智,亦非导向所能掌控。考量一个当代国家的文明开放程度,往往看一下政治领袖在漫画中出现的频次便知。
    
    执政党领袖提倡“八荣八耻”,某些学者以“尊孔读经”相呼应,无非希冀重建道统,变不谐为和谐,可谓用心良苦。常言道“官无欲,民自淳”,欲令家国荣光、人民知耻,官员应揽镜自照,身先表率。坚持威权垄断,则社会难有和谐。   

    若官无“搞恶”,民又何须“恶搞”?与其抽刀断水,何妨反求诸己……
    
    2006年10月4日 风雨读书楼 
 

七律  恶搞宋儒
 
章立凡
 
闲来鸟事最从容,睡觉西窗日更红。
两性谐和天地稳,一时苟且市朝同。
祖宗家法形而上,堂庙清规变则通。
富贵宣淫贫卖笑,乾坤交泰靠荷蒙。
 
 
【附】:秋日
 
北宋• 程颢
 
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
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0票
0票
收藏与分享 推荐到抽屉
评论 (19)
电邮推荐
打印
加入收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加载中...
 
[19]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你欺骗我,为何就不许我言一声.
用户:笨笨 发表于:2007-2-14 15:28:09支持(0) 反对(0)
[18]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很喜欢这一句,,当然大家也要清楚是谁在忍谁了,而且忍得都咬牙切齿了。。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7-2-12 9:56:57支持(0) 反对(0)
[17]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恶搞使“权威被解构,庄严被嘲弄,对社会主流价值体系是一种巨大的消解。”。  政府声音被一定程度边缘化,权威、经典遭到蔑视。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22 13:23:05支持(0) 反对(0)
[16]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恶搞”泛滥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长期以来官方所宣传的理论和道德等内容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落差太大,很多人对这些宣传经历了一个从信任到怀疑,从抛弃到颠覆的过程,对红色经典的“恶搞”其实就是对传统理论和道德的颠覆。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22 13:22:21支持(0) 反对(0)
[15]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恶搞实际就是对旧文化的反思过程,所以在这一点上,恶搞不仅不会停止而且还会更彻底!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22 13:15:31支持(0) 反对(0)
[14]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中国民主政治的迷思--泛道德主义  

                                    2006/11/03  00:31  

                                    栗子鼠  



                                    我们在试着说服未民主的国家施行民主时,总会遇到这样的说辞:要等人民的理智到一定程度,教育到一定程度,才有施行民主的条件!  





                                    这是一种「泛道德主义」的迷思,民主,有两大敌人,极右的就是所谓的「泛政治主义」,极左的就是所谓的「泛道德主义」。  



                                    「泛政治主义」是极权主义的基础,简单的讲就是凡事为政治服务,比方说思想为政治服务,那就像台湾从前言必称叁民主义,口必说蒋公嘉言录,在大陆则是毛语录,马列主义等等;或好比说历史为政治服务,那就好像国民党只采取有利国民党的史观,共产党也是,或好比科学为政治服务,就像中共以前的大耀进,超英赶美,苏联也曾经为了表示与美国的不同,而使的遗传学落後了好几年。  





                                    台湾民主化了几年,「泛政治主义」逐渐在消退中,但是各行各业仍有少数以政治马首是瞻的现象,要知道,在极权主义的国家里,只有政治上的权威,没有其他行业的权威,没有思想界的权威,科学界的权威,运动界的权威,演艺界的权威;所有行业的佼佼者只为政治服务,思想不能跳脱叁民主义,实验不能违背圣经,歌唱一定要是爱国歌曲;可是在民主国家里,权威却变多了,不再只有政治上的权威,歌唱的好的像周杰伦不会比马英九逊色,书念的好的像李远哲不必一定要当行政院长才叫为民服务,於是每个行业都有权威,都有专业。  





                                    可是,台湾大部分人仍未完全认识到这点,所以许许多多的民生问题不能理性讨论,科技预算的问题也会扯上政治,媒体忘了自己的角色而为特定的政党服务,甚至连宗教都无法保持超然而急欲对某些政治人物表态,这都是「泛政治化「的遗毒仍未完全清除之故!  





                                    「泛政治主义」终有退场的一天,然而民主面对更大挑战的,是「泛道德主义」,「泛道德主义」不像「泛政治主义」那样容易为人所察觉,但却是更隐性的,更强大的根深蒂固在东方人的思想里(尤其是中国),这派的人多是极端的唯心论者,以为只要突显道德,复兴了旧有文化,则不等民主法治,国家社会就会变的富强安康。持这类主义的人多是貌似复古,不仔细研究现代政治学中诸多学理上的岐异,而只发发思古之幽情;不好好深思政治里权利义务互相制衡的细部工程,而只妄想用虚浮的道德,来打击政敌;或用煽动的语气,来抢占道德制高点,然後藉此作为政治斗争,这无疑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大灾难。  





                                    根据殷海光先生的看法,「泛道德主义」最大的谬误是分不清「思想秩序」(order  of  

                                    thinking)和「事物过程」(order  of  

                                    things),他们天真的以为,「思想」先於「制度」,因此以为要实行「民主制度」以前,必须先有「民主思想」,但若问他们何谓「民主思想」,他们又拿旧有道德的复兴来唐塞,结果这样一来,永远无法实行民主制度了。  





                                    事实上,到底是先有鸡(思想或道德),还是先有蛋(制度或民主)根本不重要,重点是先做再说,做了以後当然未尽理想,那麽再更改之,当我们放手去做,让「制度」成立後,「思想」便会渐渐改变。也就是说,与其等待「思想」去影响「制度」,为什麽不能让「制度「来影响「思想」,好比说法律严格规定乱丢垃圾要受重罚,政府单位强力运行之下,不出几年,人民之「思想」自然改变,「道德」自然提升!  





                                    人类的知识要如何求得进步?当然是要睁开眼睛去看,才能「逼进答案」,而「泛道德主义「者却说,应该先把眼睛闭起来沉思才是;前者就像实务派的解析哲学家,用「做「和「经验「去逼近事物的真相,後者却像是务虚派的玄想哲学家,忽略经验,忽略现实,而妄想体系结构一个虚妄的道德世界来替换民主,并且以种种理由阻止民主,或是说民主的土壤尚未成熟,或是说人民的教育尚未普及,像这样的借口,这样的闭起眼睛「闭门造车」,不但不能逼近那理想中的道德境界,反而是离人类幸福的康庄大道愈来愈远了。  





                                    因此,在打倒「泛政治主义」之後,也让我们从深心底扬弃「泛道德主义」吧!!这才是真正的「民主正道」!!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12 16:49:44支持(0) 反对(0)
[13]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法院院长为何成“腐败高危人群”?  

原题:评法院院长成为“腐败高危人群”

潘洪其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11月9日依法对



原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吴振汉受贿案作出一



审宣判。经审理查明,吴振汉利用职务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他人收受贿



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0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振汉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是近期司法机关审理的又一起典



型的法院院长腐败大案。仅最近两三年的不



完全统计,就有原辽宁省高院院长田凤岐,



原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崇楷,原沈阳市中院院



长贾永祥,原武汉市中院院长周文轩,原长



沙市中院副院长唐吉凯,原阜阳市中院三任



院长尚军(女)、刘家义、张自民等法院院长



,分别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



翻船落马。而且,在这些案件中,还不乏“



拔出萝卜带出泥”式的大面积窝案,如吴振



汉受贿案就“带出”十多名法院负责人和法



官,涉案者一共30多人。



                据介绍,在很多法治发达的国家,



法官特别是高级法官是极少腐败的。新加坡



自独立至1994年,没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国



上世纪60年代以来几乎没有法官犯案;英国



全国250名法官,犯案者极其罕见;美国自立



国200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反观前述从



吴振汉到田凤岐、从麦崇楷到周文轩等法院



院长的腐败情状,如果允许说得夸张一点儿



,在一些地方,法院院长几乎成了一个“腐



败高危人群”。这一现象令人警醒,发人深



思。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是这道防线的最高守护神。法官不是一



般的“官”,法院院长不是一般的“长”,



吴振汉们本应以法律为信仰、以维护法律的



权威和尊严为天职,却自甘堕入违法犯罪的



深渊,说到底是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法律



根本就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而不过是可以



供他玩弄、给他带来权力和利益的一种工具



。如果不能在内心深处树立对法律的崇高信



仰,而只是把法律降格为擅权牟利的工具,



那么,吴振汉们越是“精通”法律,只会对



法律和人民造成更大的危害。他们一个接一



个走向犯罪的深渊,一方面固然缘于对他们



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单就这一点



而言,法院院长腐败与其他行政官员腐败并



无本质区别),另一方面,也与司法环境以



及社会环境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大有关系。这



可以说是多起法院院长腐败案带给我们的一



个最大的警示。



                一些地方的法院院长成为“腐败高



危人群”,还是当前“法制”有力而“法治



”不足的一个生动表征。“法制”表现为法



律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



治”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



的原则、理念和方法,表现为一种社会意识



,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法制的产生



,并不必然意味着法治的诞生,因为法制既



可以与法治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结合。当法



制与人治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二位的,政



府权威、长官权威才是第一位的;当法制与



法治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一位的,是一种



超越了包括政府权威、长官权威、道德权威



等在内所有权威的社会权威,法律成了所有



社会群体、社会个人的行为准则。吴振汉们



未必没有“法制意识”,他们缺少的是“法



治意识”,从人治的观念出发,他们很容易



认为,自己既然是司法者、“治人者”,法



律就不会也不应该对自己产生约束力,自己



因此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了。



                只有当法治意识真正深入人心,从



普通法官到法院院长内心深处的对法律的敬



畏感,以及对法律稍有不敬将立刻产生的羞



耻感足以阻止他们大行腐败的时候,我们才



大致可以说,中国进入了一个法治时代,而



不只是一个法制时代。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11 19:31:49支持(0) 反对(0)
[12]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法制的产生



,并不必然意味着法治的诞生,因为法制既



可以与法治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结合。当法



制与人治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二位的,政



府权威、长官权威才是第一位的;当法制与



法治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一位的,是一种



超越了包括政府权威、长官权威、道德权威



等在内所有权威的社会权威,法律成了所有



社会群体、社会个人的行为准则。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11 19:21:40支持(0) 反对(0)
[11]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不就是“恶搞”?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11 10:15:20支持(0) 反对(0)
[10]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虽已年过六旬,犹喜阅章先生文,接受启蒙教育。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9 21:41:18支持(0) 反对(0)
[9]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佩服、佩服、佩服。。。。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9 20:32:24支持(0) 反对(0)
[8]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官不“搞恶”,民不“恶搞”。点中要害!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9 15:36:17支持(0) 反对(0)
[7]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官不搞恶,民不恶搞.官无廉耻,岂有尊严?好!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9 15:31:59支持(0) 反对(0)
[6]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分析得透彻!顶!顶!顶!!!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9 7:14:39支持(0) 反对(0)
[5]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97889

侯宁:“恶搞”成风凸显法治滞后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8 14:32:31支持(0) 反对(0)
[4]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民搞一下是恶,官搞是执政,这世道能和谐么?
用户:一点五 发表于:2006-11-8 10:48:55支持(0) 反对(0)
[3]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立凡真不凡!恶搞之源是"红源"!
用户:阿斗 发表于:2006-11-8 10:40:29支持(0) 反对(0)
[2]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附:章立凡恶搞宋儒)
强文!
用户:游客 发表于:2006-11-8 9:25:27支持(0) 反对(0)
[1] 回复:章立凡:官不“搞恶”,民不“恶搞”
立凡先生总有醍醐灌顶的文字!佩服!!!
用户:一介 发表于:2006-11-8 8:29:46支持(0) 反对(0)
加载中...
导读 | 热点 | 本站特稿 | 最近更新 | 本站看点 | 纵深观察 | 学人专栏 | 中国选举 | 中国治理 | 人大聚焦 | 党的建设 | 国际选举与治理 | 制度创新
法律法规 | 学术与争鸣 | 图书资料 | 本站公告 |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版权与免责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京ICP备:05005155号
网站维护:北京东方林智科技有限公司 | 公安机关备案号:1101034029